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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当得利中的善意与恶意区分源于非给付不当得利中一种: 1、善意受益人指于受益时不知其受益无法律上的原因的受益人。不知无法律上的原因,不以无...
1、一般情况下,不当得利的诉讼中,原告是没有过错的。 2、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就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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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审判决认定:原告持有被告出具的欠条,能够证明双方未对该3万元进行结算的事实,被告占有该3万元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应予返还。这明显不符合逻辑,是错误的推断。 (1)被上诉人持有的上诉人出具的一份欠条,是基于被上诉人通过银行转账先行支付给上诉人的部分售稻款人民币30000元。 (2)被上诉人主张上诉人不当得利,应当举证证明2013年10月19日结算时重复付款人民币30000元的事实,但被上诉人并没有任何证据来证明重复付款的事实主张。 (3)相反,恰能证明被上诉人结算时仅
因为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本案因不明真相的原告王某与所抚养的小孩之间无法定抚养关系。原告王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误将小孩当成自己的亲生儿子抚养,表面上受益的是小孩,但深究不难看出,真正受益的是被告吴某和与之发生关系的第三者,此两人依法对小孩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 由于原告王某不明真相代为抚养的行为导致被告吴某和第三者本应负担的抚养费得以免除或者减少,也即其财产消极的增加。而原告王某则因上述事实造成自己财产的减少或不应有的负担增加,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故原告王某有权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被告吴某和第三者返还其因抚养小孩而支出的有关费用。我们在生活中,经常会发生很多的意外的时间内,发现孩子不是亲生的事情,可以说不仅仅是金钱上的损失更是精神上的打击。经常会有一些因为此类事件造成的杀人或者伤人的事件。非亲生返还抚养费要求可以吗?这个是可以要求的,尤其是夫妻在婚内出轨的行为,具体咨询专业的律师。
原告应当证明给付事实和给付原因,并就无法律上原因之给付承担举证责任。原告若仅能证明给付事实但不能证明给付发生错误原因的,应由原告承担举证不能的败诉风险。给付原因属于其他诉由的,应向原告释明按其他诉由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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