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身份证信息存在登记错误的,可以拿上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更改,这个情况一般是户口迁移情况造成的,但派出所的信息系统里是只有一个...
没有影响的:当事人学籍上的地址,一般是以当事人建立学籍时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申报的,而当事人的户口如果已经发生过迁移的;户籍地址就是会改变的,只...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身份证与户口本地址不同原则上是不影响办理各类业务的,只要两者的其他主要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是一致的即可;身份证上的地址只是居民办理证件时户口所在地的地址,后期因移居或者户口迁移等情况造成地址改变的,公安机关会在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相关变更情况,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地址不一致的以户口本登记的为准。
身份证信息存在登记错误的,可以拿上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更改,这个情况一般是户口迁移情况造成的,但派出所的信息系统里是只有一个地址的,只需要把不符合的那个给改掉就行了。如果户口本地址跟派出所信息系统是一致的,可以按户口本地址重新办一张身份证。
办理居住证只需要交验当事人的身份证即可(不需要交验户口本),两者地址不一致的,由经办机关通过公安内部系统完善。《居住证暂行条例》的规定: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为办理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45人已浏览
762人已浏览
718人已浏览
1,36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