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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两种。若是一般保证,只能通过诉讼途径向债务人先行追偿。只有当财产被执行后仍有不足部分,才由担保人继续承担还款责任...
借款人跑了留下财产担保人,如果属于一般保证,那么可以先到人民法院起诉债务人。如果属于连带责任保证,则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偿还债务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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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两种。若是一般保证,只能通过诉讼途径向债务人先行追偿。只有当财产被执行后仍有不足部分,才由担保人继续承担还款责任。而如果是连带责任,当债务人没有能力还款时,债权人可要求担保人履行债务。相比之下,连带责任保证,对于担保人来说无疑风险更大。一旦借款人跑路,债务无法清偿时,作为担保人应注意审查自己有无可以免责的情形。一般来说,如果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会有部分免责的情况。
在我们国家的一个现象是普遍存在的。一般这一个借款的这个担保人和借款人他同时可能会因为债权起诉到,然后是找不到这个借款人了,然后让担保人来承担的这个法律责任。如果我们作为担保人承担了责任以后,应该根据这个我们国家的一个这个相关的规定,再将跑了这个借款人再起诉到法院,这一个才能维护担保人的一个合法权益。所以说在这个日常生活中,我建议大家不要随意为他人进行担保。
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借款人申请破产的,如果保证合同是有效的,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的,保证人可能要提前清偿债务。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五十一条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第九十二条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重整计划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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