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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
他父母出的4万,你父母出的5万,因当时未明确表示赠与其亲生子女,则均属赠与你们夫妻,属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你们在你亲戚处借的5万属共同债务;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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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婚姻存续期间,父母出资,但是房产证写了夫妻双方的名字,一般认定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不过如果你父母如果能证明一半房款是向朋友借的,这部分借款可以作为夫妻的共同债务。按现有法律的规定,离婚是没有强制的所谓离婚补偿款的。至于孩子的抚养费和探视权问题,女方不要孩子,应当支付抚养费,而探视权属于人身权利,不能剥夺。
夫妻婚后父母出资明确向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部分出资应认定为个人所有;若产证登记在出资人子女的配偶名下的,除非当事人能证明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者明确表示向一方赠与的,一般宜认定为向双方赠与为妥,该部分出资宜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当然,若产证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及配偶共同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双方父母出资买的房离婚可以根据出资人、出资份额、双方协议约定、按揭贷款方式、是否涉及赠与、孩子归属的判定、双方在婚姻存续过程中有无过错等进行分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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