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交通事故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 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根...
湖南工伤鉴定标准与许多因素有关,例如医疗、康复、伙食补助、交通食宿、护理等费用息息相关,分别通过不同等级和不同伤亡具体情况来进行不同的规定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是一回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的伤残等级鉴定应该叫劳动能力鉴定!2.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3.但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的相关条款中,没有筋脉受损的鉴定标准,如果对该伤残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鉴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员工受伤后应先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救治,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受伤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待停工留薪期满后,到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医院可以治疗工伤,但认定工伤应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伤残鉴定应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工伤偿付标准不变,评残的条文数,则由过去的470条增加到572条,工伤职工致残等级鉴定有了新依据。另外根据器官损伤、工伤鉴定伤残功能障碍、医疗依赖及护理依赖4个方面,将工伤、职业病致残等级分解为5个门类,划分为10个等级共572个条目,条目增加了102条。使眼科、胸、腹外科等有了对号入座的评残条文;同一残情伤残级别也进行了调整,如剖腹探查、脏器修补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3人已浏览
459人已浏览
193人已浏览
30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