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定金债权转让的效力有: 1、对债权人和受让人的效力,债权人丧失部分或全部的债权,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 2、对债务人的效力,债权转让...
改建、扩建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建设项目,涉及改变原规划确定的用地性质或者提高容积率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持有关主管部门的项目批准、核准、备...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债权转让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债权部分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由数人变更多人。新加入合同的债权人与原债权人共同分享债权,并共享连带债权。
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有: 1、债权人将全部或部分债权转让给第三方,未通知债务人的,转让对债务人无效; 2、违反公序良俗的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无效。
(1)剥离前已清偿。在剥离之前,债务人已经向银行履行了全部或部分。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法院已经执行,由于银行本身的错误未能核销,已经清偿的债权将被转让。受让人发现后发生纠纷。(2)剥离前变现抵押物或扣押物。债权有抵押权,或者债务人同意以物抵债,银行通过对物的处置实现部分债权。仅此而已,与第一类没有区别。在实践中,由于大多数银行在变现时没有与债务人订立合同,受让人往往不按照银行的实际变现金额要求,而是根据抵押物担保的全部债权确定虚假债权金额。当债务人同意以物偿还债务时,受让人主张银行接受以物偿还债务。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按值确定债务偿还金额的,视为对全部债务的抵消。双方就此意见分歧引发纠纷。(3)真债权假合同。(4)新贷还旧贷。(5)法律不能。(6)转让后,银行接受债务人清偿引发的纠纷。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7人已浏览
160人已浏览
106人已浏览
14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