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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可增加】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的数额的合理要求。 离婚后,子女要...
法律赋予子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原定数额的要求,也就是数额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是可以变更的。增加的数额应经过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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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要求对方按协议或判决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如果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或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在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增加抚育费。法律依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1085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 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其他正当理由如给付一方收入明显增加等。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要求对方按协议或判决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如果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或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在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增加抚育费。法律依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1085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 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其他正当理由如给付一方收入明显增加等。
在婚姻家庭类案件中,人民法院在对未成年子女的进行判决、调解时,费标准一般是依据当时当地的社会平均生活水平而确定。但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及物价上涨等因素,原先所判决、调解的抚养费的基础已经不存在或发生很大改变,再依据当时的条件和标准支付抚养费,已经不能满足未成年人基本的生活要求,不能保障未成年子女正常的生活和学习。因此,在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的情况下,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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