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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股东,赠股份需股东认可吗?

2023-03-28
无这样的限定。新《公司法》第72条限定,有限职责公司的股东之间能够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认可。 2、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认可,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认可转让。 3、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认可转让的,不认可的股东应当买下该转让的股权不买下的,视为认可转让。 4、经股东认可转让的股权,在同等要求下,其他股东有优先买下权。 5、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买下权的,商量确定各自的买下比例商量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给钱比例行使优先买下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限定的,从其限定。总之,股权转让是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在进行股权转让之前,建议询问公司法专业人士,并谨慎行事。打字辛苦,满意请采纳,并请给以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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