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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规定,孕妇在产假期间将继续享受社会保障待遇。同时,原孕妇单位将按照规定继续按照上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缴纳,部分个人缴费的孕妇可以自...
女职工是可以依法享受休产假的权利的,符合条件女职工生育至少可以享受产假,同时产假期间还可以领取生育津贴。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和劳动法规定,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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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领失业金期间是不需个人自己缴纳社保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第四十八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产假是指女职工生育后依法享受的恢复假期。《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为了鼓励生二孩,在原有98天产假的基础上,不同地区规定了不同的奖励假期。《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女性生育假延长60天,即158天,男性护理假延长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产假期间的社会保险仍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社会保险中劳动者的个人缴纳部分由劳动者承担。罗浩律师建议,女职工产假期间仍应依法缴纳社保,用人单位应向女职工支付产假待遇。对于女职工的社保,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女职工出勤的正常工资代扣代缴。
劳动者领失业金期间是不需个人自己缴纳社保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第四十八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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