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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约定一方不支付抚养费是否有效取决于情况,双方协商一致,离婚协议约定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支付抚养费 但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显然不能保...
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孩子的抚养费和分割共同财产,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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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后,一方还是不给付抚养费怎么办? 1.可以向作出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反映,由人民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督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 2.如果对方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9条第2款,“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由审判庭直接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也就是说,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直接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强制执行的办法:一是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二是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 因此,只要对方具有支付能力,就可以通过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强制其履行抚养费给付义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在法律上合法吗?不支付抚养费肯定是不合法的,孩子是双方共有的,都应该承担抚养孩子的责任。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离婚后一方不支付抚养费还可以有以下解决途径: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双方仍有抚养和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同时父母离婚后,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原告母亲孔某乙和被告哈某离婚后,原告一直由孔某乙抚养。虽然孔某乙和哈某在自愿离婚时约定原告由孔某乙抚养,被告不承担抚养 费,但这并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现随着原告生活、教育费用的增加,原告母亲抚养能力有限,收入确已不能维系原告目前实际的生活及学习需求,而被告作为孩子的父亲,负有与原告母亲共同将原告抚养至成年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和三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第7条、第11条、第19条之规定,判决被告哈某于本判决生效后的当月开始,每月向原告孔某甲支付抚养费600元,直至原告孔某甲年满十八周岁为止。 关于离婚协议约定一方不支付抚养费法律上规定的很明确,每个情况都有解决的依据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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