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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中国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注册管理条例》的规定注册,由五十名以下股东出资设立,各股东以其预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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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即一人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但其又不同于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名称上为某厂、某店,不得冠名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是我国企业实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种组织形式,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其优点是设立程序比较简单,不必发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账目,尤其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一般不予公开,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灵活。其缺点是由于不能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范围和规模一般都比较小,难以适应大规模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因此,有限责任公司这种形式一般适合于中小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是根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条件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按股份比例享受收益,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特征是: (一)股东以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二)公司以资产为限承担债务责任。公司资产包括多个方面:一是股东的出资;二是公司设立后经过生产经营活动形成的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公司清算时,仅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不能在公司资产之外主张债权; (三)公司股东人数应符合法定要求。(公司法)第20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但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一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为一个。股东的身份既可是自然人,也可是法人; (四)股权转让应符合法定程序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法》第35条规定:“当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其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五)公司不能公开募集股份,不能发行股票。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资金只能由其他合法方法方式融资取得。有限责任公司相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设立条件和程序较为简单、灵活。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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