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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车祸死亡,如果死亡方自己负全责的,对方如何赔偿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对方是非机动车的,则对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对方是机动车...
交通事故死亡所得赔偿后,参照遗产在近亲属之间分配。 虽然死亡赔偿所得赔偿款不是遗产,但在实践中是参照遗产分配的。 如果参与分配的人年龄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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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般意义上说,死亡赔偿金属于对死者亲属的精神抚慰金。这种精神抚慰金以死者亲属由死亡事件所受的精神痛苦为填补对象。在司法实践中,这种赔偿的请求权人应以死者的近亲属为限。不具有近亲属关系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债权人),无权请求死亡赔偿。不法侵害他人生命权事实发生后,如果受害人没有近亲属,则侵权人并不承担死亡赔偿金。我国立法和司法解释中并无死亡赔偿金的分配规定,实际生活中可能会出现赔偿金分配纠纷问题。根据死亡赔偿金的抚慰性质,应当考虑各近亲属与死者的身份关系、共同生活关系以及实际生活状况合理分配。
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先由交强险赔付,余额按责任划分确定比例后分摊。因此,赔偿费用应在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后才能确定。赔偿费用涉及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中确定的责任划分、年龄、户口性质等。 对方全责的情况下,交通事故死亡大额赔偿项目: 1、丧葬费赔偿 丧葬费赔偿金额=(省、市职工平均工资元/年÷12月/年)×6个月 2、死亡赔偿金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 3、精神抚慰金2——5万
由于交通事故致人的非正常死亡,不但造成该公民生命的丧失,同时也给死者亲属及家庭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对死者亲属的精神伤害和物质损失又是客观存在的。 由于死亡赔偿金兼有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的双重性质,对于该款项的分配,领受人应确定在死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的范围之内。 至于具体的分配比例,只能确定一个原则,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按照实际情况灵活掌握,应以安定死者家属的生活为主,精神补偿为辅。 死者的配偶及与死者死亡时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应当多得,与死者死亡时没在一起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给予适当的补偿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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