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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
判决应理解为:你是继承权人,而且被继承人负有债务,债权人起诉后法院判决了,让你在继承财产(为限)范围内履行偿还义务。而事实上没有继承任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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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债务人死亡,遗产无人继承时,债权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实现: 1、债务人死亡,遗产无人继承的,由其遗产直接承担偿还责任; 2、没有遗产的,债务有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3、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配偶应当承担债务。 4、如果没有上述情况,债权债务将被消除,无需偿还。
据新华社杭州6月21日电借款合同到期,借款人未能偿还,保证人却又死亡,那么贷款人的贷款是否就打了水漂了呢?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了一起这样的案件,判决保证人的继承人在遗产继承范围内与借款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04年,永康人陈某想在市区买一套房子,由于手头拮据,他便向永康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3万元,并请同村人李某做保证。于是,信用社又与李某签订了保证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合同签订后,陈某如愿拿到了这笔钱。 事实上,陈某根本就没想过还钱,自己也没钱可还,他认为有李某给自己作保,没什么可担心的。没想到几个月后,李某因病去世。这下陈某慌了,他思前想后,最后决定出逃。 不久,信用社决定向保证人李某的继承人催款,但继承人并不承认这笔债务。他们认为,李某做保证人一事根本没和家里商量,应属于李某的个人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也不是家庭共同债务。无奈之下,信用社将陈某以及李某的继承人一起告上法庭,要求陈某归还3万元本金和利息,李某的继承人在遗产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作为借款人,应当承担还款责任;李某作为保证人,在陈某不能还款时,应负连带清偿责任。现李某死亡,保证债务转为其个人债务,其继承人理应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进行清偿,除非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目前,李某的继承人并不想放弃继承,所以其继承人应在继承范围内对陈某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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