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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证明借款事实; 证据材料为复印件,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对方当事人又不予承认的,在诉讼中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生活中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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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复印件与原件经核对无误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是出庭质证时,需要用使用原件。 如果你爷爷的遗嘱是合法有效的,那么你爷爷的遗产部分就按照遗嘱执行,即使是你奶奶,也不是随便说想要回就能要回的。
借款合同复印件不具备法律效力,除非对方认可。但是无法提供原件,双方对复印件证据的效力没有异议,经法院核实,复印件能够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并作出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此问题不能一概而论,首先借条复印件如能与原件核对无误或者对方当事人不表示异议,即被采信;另一种情况是无法与原件核实或者被对方异议。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规定:不能与原件和原件核对的复印件和复制品不能单独作为确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该规定对未经核实的复印件没有完全否定其证明效力,而是有效约束和规范了其证明效力。也就是说,即使是无法与原件核对或被对方异议的复印件,只要严格按照间接证据和传来证据的使用规则进行核实,仍然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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