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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违背男女双方或一方意愿而强迫结合的买卖婚姻,以防要求离婚的,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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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都有起诉离婚的权利。离婚起诉的前提:必须是双方领有结婚证或者已构成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未按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男方不得起诉的情形: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上述规定不予受理。
法律规定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能起诉离婚。但是女方如果想要离婚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话,会判决准予离婚。如果男方想要离婚就只能与女方协商一致,去办理协议离婚流程。
1)配偶一方存在重婚或者与其他异性同居情形, (2)一方存在长期家庭暴力情形, (3)有遗弃和虐待家庭成员的情形, (4)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情形, (5)其他的情形。 按照前述的分析,一般家庭只是夫妻之间经常吵架拌嘴,或是彼此之间不能相互理解,性格、生活习惯、文化层次差异太大,或者婆媳关系不合,象这样的情形起诉到法院,法院一般都不会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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