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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出院后是需要拿费用清单理赔的,根据相关规定,受害者在索赔的时候需要提供的材料主要有: 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肇事方的身份证、驾...
1、医疗费:包括挂号费、药费、检查费、住院费、整容费等,凭据据实支付(病历、住院记录、转院、出院证明、药费单及用药清单、休假证明等票据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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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可以的,具体得根据病情来判断。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你的事情正常的面对就可以了,根据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结合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具体的项目是:1.医疗费。2.误工费。3.护理费.4.营养费.交通费。各项标准都有规定,被害人想多要也不可以。而且上述赔偿标准都有规定,他要提供住院病志、诊断书、药费收据,而且必须是正规的。如果方便最好在长春委托一位律师帮助你,这样也避免你从延吉来长春,即浪费时间又要增加诉讼成本。
交通事故发生后,先由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双方的责任进行认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受害人应当积极治疗,收集好医疗费发票(特别是自付部分),保存好门诊、住院病历及出院小结及拍片。出院后可以到当地司法鉴定所对伤残等级、误工时间、营养时间、护理时间及后续治疗费等进行鉴定。根据鉴定报告,律师可以帮助计算出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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