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了消费者的反悔权。经营者通过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
质量问题退货,第一百五十七条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间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应当及时检验。 第一百五十八条当事人约定检验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发现商品房质量问题可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按照规定,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 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房屋质量问题可能在交房时就能发现,但更多的情况是交房时很难发现,等到业主入住以后才慢慢浮出水面,不同阶段出现房屋质量问题的不同处理: 购房者认为开发商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属于主体质量不合格的,首先购房者应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购房者有权退房,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要是房屋的质量问题非常大,无法正常居住,则可要求开发商终止合同并支付损失。 而要是质量问题不大,则可要求开发商及时修复,若开发商无故推延,业主可以自行找人修复,然后让开发商报销一切费用。 商品房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向政府机关单位租用土地使用权期限40年、50年、70年开发的房屋,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54人已浏览
361人已浏览
215人已浏览
17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