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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保护动物伤人一般不可以打死,因为超过了必要的限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
野生保护动物伤人一般不可以打死,因为超过了必要的限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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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杀一级保护动物最多判刑多少年?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因此,如果捕杀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最高可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因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文物保护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规定取得和使用专用标识,保证可追溯,但国务院对批准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 实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专用标识的范围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规定。 出售、利用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提供狩猎、进出口等合法来源证明。 出售本条第二款、第四款规定的野生动物的,还应当依法附有检疫证明。 法律规定就是死体也不能买卖,所以一般掩埋的多,最好还要拍照、摄像等保留证据! 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九条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划分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和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两种,并对其保护措施作出相关规定。 1989年,经国务院批准并颁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收录包括了大熊猫、金丝猴、长臂猿、雪豹、东北虎、梅花鹿、亚洲象等在内的97种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曾经的”打麻雀“运动,现在是违法行为
野生保护动物伤人不可以打死 被野生动物袭击还手属于紧急避险。我国法律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野生保护动物伤人属于自然原因引起的,可以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但是不必要打死。
在现行法律体系中,直接涉及野生动物的法律主要包括野生动物保护法、渔业法、动物防疫法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其中最主要的是野生动物保护法。对猎捕、交易、利用、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等各环节作了规范。例如,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禁止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等。 1.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立法目的主要是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管理范围有限。我国是世界上野生动物种类最丰富的国家之一,自然分布的脊椎野生动物达7300余种,已定名昆虫达11万-13万种。其中,依法受保护的是约2000种陆生脊椎野生动物和120属的部分昆虫。大量野生动物不在保护管理范围,包括绝大多数的蝙蝠、鼠类、鸦类等传播疫病高风险物种。对其猎捕、人工饲养、利用的行为,不能依野生动物保护法进行管控,成为传播、扩散疫病的一大隐患。 2.相关配套规定有待进一步完善。有关野生动物保护的具体办法、目录、标准、技术规程等尚未及时出台和完善。 3.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些地方对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市场没有坚决取缔、关闭,构成公共卫生安全重大隐患。同时,对野生动物的监管,涉及林业、农业、市场监管、公安等多个部门,监督执法有待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国家纳入重点保护动物品种的,说明资源稀缺,而且再生的速度很慢,甚至没有再生的几率。同时动物的非法杀害也是破坏生物链的一种表现形式,地球的资源是有限的,能够用微薄的力量区维护一些有价值的事件,也是大家需要值得关注和付出行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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