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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离婚后男方通过暴力、威胁等方式在违背女方意愿的情况下发生性行为的,女方是可以控告男方强奸的,会不会构成强奸罪由法院判决确定。 《中华人民...
1、可以成立。 2、凡是男性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强迫或胁迫妇女发生性关系的,都可称之为强奸。法律并没有将“丈夫”排除在“男性”之外,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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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属于婚姻家庭关系中的一种特殊存在状态,根据法律的规定精神,应该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对外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居住的关系。 同居关系分为事实婚姻、非法同居、未婚同居以及被宣告无效和被撤销的婚姻等情况。 同居期女方告男方强奸罪名不成立,同居是男女两性自愿在性关系基础上共同生活,不存在一方强奸另一方的问题。
只要有充分证据证明违背妇女意愿发生的性关系而怀孕的就可以成功。
第236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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