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十八条“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离婚案件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夫妻一方起诉离婚的,应当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交立案材料。 2、但是离婚案件还是存在很多例外情况,原告可以向自己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 (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
1、如果被告被监禁或者下落不明,那原告可以在自己的住所地法院起诉,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该在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2、被告不在中国境内的,原告也可以在自己的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
是可以的。在原告所在地起诉。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84人已浏览
118人已浏览
157人已浏览
1,68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