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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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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四十一、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的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别情况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自身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根据新劳动法的规定,加班费基数应分为以下情况:1。劳动合同明确约定的工资金额的,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需要注意的是,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岗位工资等,以工资总额为基础,不得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岗位工资为单独的计算基础。2、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工资金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的,以实际工资为加班费的计算基础。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均为实际工资,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的解释》中规定的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需要注意的是,在按实际工资计算基数时,加班费和社会保障部的月平均工资和工资不得计入工资补贴的通知.92天和167、4小时转换。4、计件工资实行的,以法定时间内计件单价为加班费计算基数。5、加班费计算基数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础。如果可以提供更详细的信息,可以提供更准确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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