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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本事故来看,闯红灯者应负主要责任,而事故的另一方自身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没有按照行车规定系安全带...
交警是否出具责任认定书?双方是否存在闯红灯行为?一般双方都承担责任,具体责任划分需结合案件的实际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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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1、2号车没有责任,3号车次要责任,电动车行驶人主要责任;理由如下;1、1号车正常右转弯,发现电动车行驶人在东西次路上,是应该减速或者停止右转弯行驶,但是电动车行驶人此时已经违章闯红灯离开东西路进入南北主路,已经不影响1号车的行驶了,所以没有责任;2、没有证据证明电动车行驶人是为了避让1号车而闯红灯;3、就算是电动车行驶人是为了躲避1号车闯红灯,他也应该闯红灯到主路上躲避1号车后停止或者到主路中心线停止等绿灯,也不会发生事故,而是着眼睛闯红灯,看着有车辆在(2号车辆)合法直行,却轻信可以闯红灯通过2号车辆,没有想到3号车辆出现,发生事故,所以应该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4、2号车车辆正常行驶,减速躲过电动车行驶人,没有责任;5、3号车辆,通过路口,车速过快(肯定是超过了2号车的速度)观察不够,致使与闯红灯的电动车行驶人发生碰撞,应该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6、以上仅是根据你陈述的事实在没有现场草图,现场录像的情况下作出的我个人的分析意见,不一定正确,一切应该以交警现场调查、勘查和录像记载的事实及各方当事人的陈述,所作出的事故认定书为准。
电瓶车闯红灯被机动车撞了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如果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如果机动车也有一定过错的,双方承担同等责任。
骑电瓶车闯红灯被撞,应该如何划分责任具体如下: 电动车闯红灯属严重违章负主要责任,机动车负次要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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