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关于传唤到案能否认定自首的问题,从法律层面上看,电话通知是办案机关行使国家权力的表现。电话既非口头传唤,也非书面传唤,更不是强制措施,但...
对经传唤到案后如实交待犯罪事实的被传唤人能否认定自首,应区分两种情况: 一是经传唤到达指定地点后,在侦查人员未开始讯问前或讯问过程中,主动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我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由于现实生活中案件纷繁复杂,而刑法理论与实务部门对自首制度的理解和适用方面又存在较多分歧,比如对于经传唤到案并如实供述的被传唤人能否认定为自首,在司法实践中一直存在很大争议。 2、一种意见认为,经传唤到案的嫌疑人,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但因其是受传唤后到案,传唤虽然不是强制措施,但仍然有一定的强制性,故不能认定为自动到案,更不能认定为自首。 3、另外一种意见认为,犯罪嫌疑人经传唤后,可以选择到案或者是不到案,仍具有自主决定性,传唤不具有强制性,如果选择到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不妨碍构成自首。 4、之所以会存在以上两种意见的争议,主要是由于对“自动投案”的理解与对传唤性质的理解不同。我个人比较赞成第一种意见,犯罪嫌疑人虽然是经公安机关电话、口头或者书面传唤到案的,但不影响其到案的自动性,如果满足如实供述的条件,也应当被认定为自首。
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对经传唤到案后如实交待犯罪事实的被传唤人能否认定自首,应区分两种情况: 一是经传唤到达指定地点后,在侦查人员未开始讯问前或讯问过程中,主动表示愿意接受国家的审查和追诉并如实交待犯罪事实的,应认定自首。 二是被传唤人经传唤后怀着侥幸心理,自信侦查机关未掌握其犯罪证据,只是在经讯问后迫于无奈才交待的,不应认定为自首。 【相关延伸】 问:构成自首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答:构成自首必须具备以下这些条件: 一是犯罪分子必须主动投案。即犯罪事实和犯罪分子均未被发现,或犯罪分子虽被发现,但尚未受到司法机关讯问,传唤或尚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之时自动投案的行为,这是构成自首的关键要素。 二是犯罪分子必须如实供述自己实施并由自己承担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这是构成自首的本质要素。 三是犯罪人愿意接受国家的审查和追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0人已浏览
260人已浏览
398人已浏览
28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