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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一审原告):杨某某,女,汉族,1980年12月9日生,小学文 化,农民,住址:某县某城镇中和路9号。 联系电话:。 被上诉人(一审被...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单位犯罪自首是以单位犯罪为前提的,没有单位犯罪,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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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刘,男,汉族,38岁,身份证编号:,初中文化,河南省开封市人,现住河南省开封市街号院号楼号。 上诉人因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不服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2009)永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故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撤销永城市人民法院(2015)永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书。 2.改判被告人不构成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 事实与理由 上诉人在本案中的地位决定上诉人无从知晓河南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文化公司)无履行合同的能力。 文化公司为本案第一被告人丁发起成立,在设立公司之时,丁向工商登记部门投送的各种资料及公司的设立过程,上诉人均不知晓。上诉人开始只是丁的一个司机,后被丁派到郑州分公司任副经理,从事的都是按照丁的指令做一些具体事务,包括文化公司对外招标的各种事宜,上诉人均不知晓,故上诉人没有机会知道文化公司的资金运作状况。再者,上诉人原来没有从事过项目投资方面的工作,加上自身文化程度较低,也无能力判断文化公司是否投资该项目的资金状况。但永城市人民法院(2009)永刑初字号判决书认定上诉人明知被告人丁无履行能力,仍介绍被害人施工企业签订工程施工合同,骗取合同履约金,属认定事实错误。 二、上诉人无非法占有的主观目的,客观上也没有占有施工企业的钱财。 上诉人虽然介绍了两家企家和文化公司签订了合同,但所收的这两家企业的合同履行金,均按照丁的指示,全部交给了丁本人或汇到了丁指定的帐户上。至今为止,上诉人为文化公司工作时垫付的各项费用6万多元(已向法院提交证据)也无着落。客观地说,上诉人本人也是本案的受害者,何来占有受害企业钱财之谈,更谈不上主观上的占有。 综上所述,永城市人民法院(2009)永刑初字第判决书针对上诉人而言,查明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恳请二审法院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有错必究的工作态度,给上诉人一个公平的判决。 此致这就是一份刑事诈骗罪上诉状范文
反诉人(本诉被告):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被反诉人(本诉原告):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反诉请求: 1、判令被反诉人赔偿损失元(暂计至起诉之日,后续损失将按实际追加请求); 2、反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反诉人向被反诉人出售__产品,被反诉人陆续收货付款。后因被反诉人无力付款,将未用完的产品退回反诉人,并承诺尽快付清欠付货款。此后,被反诉人于2008年月日付款__元,于2009年月日付款__元。在反诉人等待被反诉人进一步付款之际,被反诉人恶意提起诉讼,并申请法院查封反诉人的银行存款__元。 反诉人的这笔存款,是用来购进原材料的,但因被反诉人的错误查封,致使反诉人无法支付材料款,并因材料不能及时到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__万元。此后,反诉人为了保证公司运营,从民间高利借款__元,每月利息损失__元。为应诉,反诉人损失律师费__元。截止反诉之日,因被反诉人错误申请财产保全,反诉人共遭受损失__元,且损失仍在扩大。 被反诉人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反诉人应当承担产品责任,并且被诉人因无力付款而退回的货物,当即被另一客户使用,不存在任何产品质量问题。因此,被反诉人的诉讼请求应予驳回,被反诉人的财产保全申请错误,且已给反诉人造成了实际经济损失。反诉人请求贵院在查明本诉事实、判决驳回原告起诉的同时,判决支持反诉人的请求。 此致 __人民法院 具状人:
你问的商标权的上诉状的具体范文如下原告:地址: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职务:被告: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被告:地址:法定代表人:诉讼请求:事实及理由:原告认为被告一、被告二使用与合作公司相同的名称、地址,并在对外宣传中冒用合作公司的注册商标、公司历史、冒用合作公司9000认证标志的种种行为,已经足以使消费者将被告一、被告二销售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与合作公司的产品和服务相混淆。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五条的规定,看着包头市关于房产税规定。被告一、被告二的行为亦构成不正当竞争,严重损害了合作公司多年来所取得的良好商誉。对于被告一、被告二侵犯合作公司合法权益的上述行为,本应以合作公司名义起诉。但因合作公司的总经理---合作公司中方股东中粤新公司董事长郑大亨同时担任被告一的股东、董事长,亦为被告二的股东郑新宇的父亲加之合作公司的中外合作双方于2002年11月发生纠纷,自此,合作公司完全被中粤新公司控制,无法召开正常的董事会、股东会,合作公章亦由中粤新公司掌管。因此,合作公司目前不可能对被告一、被告二提起诉讼。故原告以合作公司股东身份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请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 第一百一十八条、 第一百二十条 第二款的规定,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中级人民法院具状人: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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