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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支付违约金,没有约定的,赔偿实际损失。...
债权人通过行使解除权解除了合同,其与债务人均不再履行原给付义务,已提供的给付则须返还。 期待利益的赔偿,则依差额方法计算,债权人可请求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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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方面终止合同违约金一般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支付,最高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 2、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按照实际损失额进行赔付,造成的损害较大时违约金可以适当上浮。 3、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购买方收取违约金,是购买方或接受劳务方向销售方或提供劳务方收取的违约金,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于“价外费用”的界定:销售方支付给购买方的违约金,不属于价外费用,不征收增值税,应当被认定为营业外支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其他支出,指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因此,由于货物质量不合格产生的违约金是由销售方支付给购货方的违约赔偿,属于公司的合理支出,公司支付违约金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所以还是需要开发票的。
单方面终止合同违约金一般是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的,如果合同未明确规定违约责任,但是合同一方交纳了定金的,则交纳定金方违约,对方可不退还定金,接受定金方违约,则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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