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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对于你的问题,我的回答如下,, 这个你们可以重新协议,做个补充协议的,做个公证都是有效的...
1、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在内容上的规范: (1)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 (2)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 (3)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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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离婚协议内容不能过于简单 比如,协议约定:“双方同意离婚;女儿归女方抚养;双方财产已分割完毕,双方对此无异议。”子女抚养问题争议不大,即使有争议,也可以很容易通过法院解决。但财产问题却漏洞较大,“财产已分割完毕”意味着双方对财产的数额、分割的方案、分配的数目均已协议一致,并处置完结。但是,有哪些财产、如何进行分割协议当中却没有体现。这样,会产生两种对立的观点:第一种,既然财产分割已完毕,说明财产已没有必要分割,在谁名下就归谁所有;第二种,既然没有明确约定财产的具体项目和处理方式,应当视为约定不明没有分割,应当依法分割。由于争议较大,难以协商,因此,一般解决的方法只能诉诸法院。但是一般情况下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财产已分割完毕”这个约定驳回你的请求。 3、离婚协议某些概括性条款的约定不能过于宽泛 比如,协议约定:“男女双方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或“男女双方无其它财产争议”等。一般情况下,在协议离婚时双方签订的协议,是建立在签订时双方已知对方财产情况下的意思表示,但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隐匿了房产或存款,但根据这一条款,就极有可能失去了索要胜诉的机会,因此,该条款风险性较大。
离婚协议书中最重要的内容就是约定离婚后的财产怎么分、孩子归谁等问题,那么到底离婚协议书怎么写才能避免日后发生纠纷呢? 1、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分割要细化。 对于夫妻财产分割方面,要对财产进行细化,具体到哪些财产,如何分割。忌使用一些较笼统的语言,例如:离婚协议约定,财产已分割完毕,双方对此无异议。另外,对于夫妻财产分割还应注意的事项有:防止签订离婚协议时一方隐匿财产。因此,不能做类似“男女双方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或“男女双方无其它财产争议”的约定,以避免离婚后丧失起诉分割对方隐匿的其它财产的机会。 2、离婚协议书中的子女抚养要具体。 对子女抚养的问题,首先要明确由哪方抚养孩子对孩子的成长比较有利。针对孩子的抚养费问题经常会发生争执。因此,在约定孩子抚养费、探视权等问题上,要有详细的数额规定及时间限制。避免出现一些笼统的词语,为以后的纠纷埋下隐患。 三、离婚协议书怎么写,才能防止签了协议后一方反悔? 离婚协议书签订后最易反悔的情形有以下5个方面: 1、一方放弃财产分割; 2、双方对财产高值低估 ;3、房屋产权在离婚前未过户; 4、未追究对方的过错责任; 5、对孩子的抚养费约定过高或过低。 因此,针对上面易反悔的事项,要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清楚。
1、财产分割要易操作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财产分割内容一定要方便操作,以免日后执行麻烦时反悔,而故意制造出不利于执行的事端来。一般来说,钱款支付稍为便捷,离婚协议签署后执行起来较为痛快。2、子女抚养费支付要明确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子女抚养费的支付应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一为抚养费的数额;二为抚养费的支付周期;三为抚养费的变更条件。首先,关于抚养费的数额应该具体。实践中容易产生争执的是按某一方工资收入的百分比进行约定。最好的方式是在离婚协议书约定具体的抚养费的数额。其次,抚养费的支付周期要明确。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最好能在离婚协议书约定按季或按年支付较好。当然,实在不行,逐月支付也可以接受,但最好是能下月生活费在上月就能支付,以防止抚养费断供的情况发生。另外,对于不能按时支付的,应约定一不定的惩罚性措施,以督促支付方及时履行义务。最后,子女生活费、教育费的需求随着年龄的增加也会逐渐增多,因而抚养费的支付也应逐渐增多为宜。妥善的方式是,就抚养费的支付能够逐年按一定的比例增多。3、子女探望权约定要细化由于探望权主体应为未直接抚养小孩的父母一方,而在实践中,可能该方的父母(即小孩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当事者离婚以前承担了主要照看小孩的责任。基于人伦亲情的考量,若不允许他们探望小孩,似乎在情理上说不通。为此,为平衡法律与道德的冲突,建议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探望的方式时,可由探望者一方的父母去接送孩子。当然,探望权的设定虽为亲权的一种,但还是应考虑到探望的方式要不影响孩子正常的成长与生活为原则,同时应尊重小孩的意愿。4、概括性约定要规范在离婚协议书中有两类概括性约定经常使用,一类是: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另一类是:无其他共同债权、债务。在涉及概括性的约定时,描述一定要完备,意思要明了。双方口头上的一致意思,一定要落实到书面上。在签订离婚协议时的一点小麻烦,能够避免日后一方反悔的大麻烦。由于离婚协议书需要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备案存档,因此要求当事人书写的离婚协议书需要一式三份,其中的一份就是用于备案存档的。而在存档之后,当事人按照规定办理了离婚手续,领取到离婚证,那么这个离婚协议书才会生效,而之后当事人的签字或者盖章,只能意味着协议书的成立,但尚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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