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再次向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二、婚姻登记员告知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与子女的关系以及各自的义务;三、在离婚登记表上签字...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经过离婚冷静期。 3、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首先,应到户籍所在地、法律行为或是事实发生地的公证处申请;涉及财产转移的公证事务应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主要财产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其次,申请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填写申请表,如果委托别人代理的,应有委托代理书。但办理委托、收养子女、遗嘱等,不能委托别人,必须亲自办理。 1、申请人如实填写领取的公证申请表,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和证件及复印件; 2、公证员接待受理申请人的公证申请; 3、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和证件进行审查,制作谈话笔录,并拟定公证书稿; 4、收费部门收取公证费用; 5、审批公证事项; 6、制作公证文书; 7、申请人领取公证书。是否必须办理离婚公证,法律上并没有强行规定,所以全凭当事人的意愿。其实,实践中需要用到离婚公证的地方并不多,所以也没多大必要办理公证。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22人已浏览
96人已浏览
82人已浏览
10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