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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第58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一人公司或独资公司或独股公司,是...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就是法人个人的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一种企业形式,是指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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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独资)就是一人有限公司。 自然人独资公司和自然人控股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的两种形式。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即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而自然人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的有限公司。 一般而言,无论是自然人独资和自然人控股公司,均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如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综上,二者在最低注册资本、设立、组织机构及责任承担上均有明显区别。 不一样,分公司没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上写的是负责人,这个受限于总公司。分公司领取的是营业执照,有负责人字样。子公司的话,有独立法人资格。子公司领取的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法定代表人姓名字样
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是根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条件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按股份比例享受收益,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特征是: (1)股东以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2)公司以资产为限承担债务责任。公司资产包括多个方面:一是股东的出资;二是公司设立后经过生产经营活动形成的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3)公司股东人数应符合法定要求。(公司法)第20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但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一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为一个。股东的身份既可是自然人,也可是法人; (4)股权转让应符合法定程序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法》第35条规定:“当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其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5)公司不能公开募集股份,不能发行股票。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资金只能由其他合法方法方式融资取得。
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是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设立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按股份比例享受收益,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是我国企业实行公司制最重要的组织形式,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进行登记。其优点是设置程序相对简单,无需发布公告或账户,特别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一般不公开,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灵活。其缺点是不能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的范围和规模一般较小,难以适应大规模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因此,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一般适用于中小型非股份制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特点是:(一)股东以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二)公司以资产为限承担债务责任。 (3)公司股东人数应符合法定要求。(4)股权转让应符合法定程序和公司章程。(5)公司不能公开募集股份或发行股票。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的资金只能通过其他合法方法获得。与股份有限公司相比,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和程序简单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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