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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协商。 1、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部分是在申请工伤待遇审核之后转入审核申请表上选择账户的,可以是员工也可以是公司账户。需要员工和单位...
职工本人或近亲属领取社会保障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第三十九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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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后分两种情况申请赔偿金: 1.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领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余工伤赔偿。 2.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工伤赔偿待遇。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其应当支付的工伤赔偿待遇,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需要以下材料:《某市保险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审批表》一式两份(填写并单位盖章、到劳动局工伤赔偿窗口领取或者到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网站下载打印)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n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的复印件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凭证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单位记账凭证(加盖单位财务鲜章)个人前去领取的需要提供劳动局指定银行的银行卡账号(身份证、银行卡复印到一起)
首先要领取工伤赔偿金需要离职,所以你自己要去和公司协商,协商好拿了钱就办离职手续,要求公司给你出证明材料,然后你才能到劳动局工伤赔偿窗口申请其他一次性补助金。申请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赔偿金的时候,每一个赔偿金都有一种审批表需要各需要两张,填写后要求公司签字盖章,所以在和公司协商赔偿之前,去劳动局工伤赔偿窗口领取审批表并了解申请赔偿需要准备的材料很重要。如果你们公司故意不配合,就到劳动局找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公司赔偿,委员会现场协调公司和伤者之间的分歧,如果实在无法达成一致,就上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后,伤者申请强制执行,最后法院通知伤者怎么领取赔偿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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