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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死亡后,配偶的父母是否享有房屋居住权0分A和B是兄弟,两人书面约定由A作为父母的第一赡养人,父母居住在A的家中,直至父母无法自理为止。B...
如果男女双方没有离婚,经男方父母同意,安置房可以由男女双方共同居住,女方是否享有居住权由男方父母决定。如果男女双方准备离婚,女方在离婚时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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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居住权是需要根据公房的具体政策和双方协商来决定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会判决赋予一方居住权,一般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民法典》生效之后,当事人可以根据下列法律条文设立居住权。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对于公房再婚的配偶不一定享受居住权,居住权的设立需要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对于公房再婚的配偶不一定享受居住权,居住权的设立需要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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