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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父母仍享有居住权,新配偶是否享有居住权?

2024-11-22
婚姻关系中,享有房屋居住权的一方选择再次步入婚姻殿堂后,仍将保留原有的居住权益,直到居住权规定的期限结束。 必须指出的是,这项权利只能由上述当事人单独行使,而其配偶不享有这一特殊待遇。从法律层面来看,享有房屋居住权的一方在再次结婚后仍可以在原来的住址中居住。 在实际生活中,尽管再次结婚的一方拥有无比重要的居住权,但他们不得不面对的一个事实是,他们自己只能滞留在前任丈夫(妻子)的家中。对于这些再婚者来说,与现任配偶共同生活是合理的。如果他们仍然坚持在前夫(妻)家中居住,无论从道德还是人情世故的角度来看,都会感到非常尴尬和不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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