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星期一到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
1、通过邮政代理,可以通过呼叫热线11185的12580热线代理的公安交通警察信息网处理等方式处理违反交通规则的减分2、在线处理不支持交通警...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驾驶证具有撤销、吊销、注销、停止使用、逾期未换证、逾期未审验、扣押、扣留、注销可恢复、暂扣、锁定、转出和记满12分情形的,不允许处理; 2、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处理后,驾驶证将记满12分的,不允许处理; 3、属于重点人员(一个记分周期内满分学习3次及以上的驾驶人)的驾驶人用户,不允许处理。
1、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秀峰交警大队。地址:桂林市秀峰区西山路南巷42号11栋。电话:0773-2136880。2、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叠彩交警大队。地址:广西省桂林市叠彩区环城北一路32日。电话:0773-2198318。3、桂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队象山交通警察队。地址:桂林市象山区瓦窑西路7号。电话:0773-211990。4、桂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队七星交通警察队。地址:广西省桂林市七星区七星路80号。电话:0773-2195766。5、桂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雁山交通警察队。地址:桂林市雁山区雁山街129号。电话:0773-3550025。6、桂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场路交通警察队。地址:桂林市临桂新区正通路63号。电话:0773-2118101。7、兴安县车管所。地址:桂林市兴安县322国道1578公里800米处。电话:0773-621676。
可以到当地的车管所办理交通违章,也可以在网上办理。 1、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2、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3、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2人已浏览
110人已浏览
101人已浏览
15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