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保证金保证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和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决定解除、撤销取保候审的,应当制作解除、撤销取保候审决定书。决定书应送达被取保候审人,通知执行机关,退还保证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果是已认罪,一般都是当庭宣判了,基本上都是缓刑。如果取保开庭后没有新变化,回家等判决,如果发现有其他不能取保的情形或,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要收监。
取保候审解除后并不会有任何的记录,无论是取保候审,刑事拘留或是监视居住,这都只是公安机关在侦办案件的过程当中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本就不能证明犯罪嫌疑人是有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之后,如果刑事法庭判定犯罪嫌疑人是有罪的,这样才会留下记录。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22条规定:受案机关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的,应当重新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第56条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对于需要继续取保候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取保候审的期限应当重新计算并告之犯罪嫌疑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7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已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对于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应当依法对被告人重新办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手续。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时间重新计算。 2、取保候审的期限连续计算的规定: 最高法《关于执行刑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四条又有被取保人违反规定被依法没收保证金后,仍决定对其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的期限应当连续计算。可见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取保候审的期限仅是违反规定重新取保的才连续计算,且在审判阶段不得对同一被告人重复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但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并无明确的同一机关不得对同一犯罪嫌疑人重复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人已浏览
17人已浏览
21人已浏览
42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