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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专利代理机构: (一)有自己的名称、章程、固定办公场所; (二)有必要的资金和工作设施; (三)财务独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四)...
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委托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专利代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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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处是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批准成立,由当地(省、直辖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直接管理的机构,其工作职能属执行专利法的公务行为。代办处的主要任务是,受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做好专利申请文件的受理和专利收费工作,并围绕这一中心任务,开展宣传普及专利法、专利知识,积极为申请人、发明人提供便捷的咨询服务工作。 专利代理机构属于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是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办理专利申请或者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服务机构。 就办理专利申请而言,代办处是受理专利申请的机构,专利代理机构是代申请人撰写申请文件,递交专利申请的机构。
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委托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在国内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专利代理机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办理专利申请或者其他专利事务;对被代理人发明创造的内容,除专利申请已经公布或者公告的以外,负有保密责任。专利代理机构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专利事务,首先应填写书面委托书,以确定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需要注意的是,从《专利代理条例》规定的专利代理业务范围很广,不仅仅是专利申请,请求撤消和无效宣告,还包括文献检索、专利许可、专利权转让、专利纠纷和专利诉讼代理等等。 所以委托人应明确填写委托事项,而不能以“全权委托”来模糊地概括委托事项和权限,否则,常会出现委托双方对委托事项的误解而使双方受损。特别会给委托人的利益造成无法挽救的损失。如专利申请视为撤回、专利权视为放弃等后果。除正确填写好专利代理人委托书外,委托人还应要求准备好拟申请项目的技术交底书或其他有关资料,交纳代理费,专利代理机构接受委托后委派在机构任职的专利代理人执行专利代理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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