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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应当制作《提...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案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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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两个月左右,不能超过两个月。具体情况分析如下:1。一般情况下,逮捕犯罪嫌疑人后,不得超过2个月;2、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3、对于案情复杂、期限内无法终止的案件,可以适当延长1个月;4、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二十六条的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终止侦查的,可以延长2个月;综上所述,不同的案件需要具体分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逮捕犯罪嫌疑人后的侦查拘留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件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止的,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七条 由于特殊原因,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当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长期不适合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和复杂的案件。第一百五十八条 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后,下列案件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两个月:(一)交通非常不便的偏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犯罪集团案件;(三)逸犯罪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第一百五十九条 犯罪嫌疑人可以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按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终止侦查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两个月。
检察院在决定是否批捕前不一定会询问犯罪嫌疑人,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在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等情形下,可以讯问嫌疑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1、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2、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3、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嫌疑人被逮捕后,一般刑事案件,约7个月。根据规定,公安机关嫌疑人逮捕后的调查处理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内决定是否起诉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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