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在通知到达对方之前可以撤销。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以非对...
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到达劳动合同相对方后,原则上是不能撤销的。并没有对这种情形做出什么规定,参照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合同终止通知到达劳动合同对方后,原则上不能撤销。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形之一,劳动者可以立即终止劳动合同,无需事先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有过失解雇,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后,单方解除需要的条件: 一、劳动者单方解除需要的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的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企业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是需要劳动者有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4人已浏览
162人已浏览
90人已浏览
12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