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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定代表人不做税务变更的,可以与其协商,讲明利害关系;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召开股东会议免去其职务,拟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新法人不做税务变更的,公司股东和董监高人员可以催告其及时办理;如果法定代表人拒绝变更的,可以更换法定代表人。不进行税务变更的,税务机关可责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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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定代表人不做税务变更的,可以与其协商,讲明利害关系;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召开股东会议免去其职务,拟定新的法定代表人。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者换证手续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办理流程: 1.办理期限 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2.申报材料 纳税人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 (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三)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四)其他有关资料。 3.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 纳税人提交的有关变更登记的证件、资料齐全的,应如实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当日办理;不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通知其补正。 4.税务机关办理 税务机关应当于受理当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税务登记表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都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按变更后的内容重新发放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税务登记表的内容发生变更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未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不重新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一、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法定代表人签名; 二、交回原《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三、已变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核准变更通知书原件、复印件; 四、法人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要先变更代码证);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六、变更地址需带租凭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及房产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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