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太原市城镇企业职工失业保险条例第四十七条包含些什么内容?

2022-09-05
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无正当理由,拒绝适用单位、适用人员和自愿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和人员办理失业保险手续的;(二)擅自扩大或缩小失业保险费缴费基数、提高或者降低缴费比例,减免或增加应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三)未将失业保险基金及利息和增值收入全部、按时存入国有银行专户的;(四)无正当理由,延期支付、少发、不发或随意增发失业救济金及各项费用的;(五)随意提高再就业经费和失业保险机构管理费提取比例的;(六)违反失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规定进行投资,造成严重损失的;(七)截留、挪用、失业保险基金的;(八)打击报复举报人员的。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