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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形医院交了钱不想做了,如果有约定,解除合同属于违约,定金是不能退的。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
我国《民法典》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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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个月的28号做了整形手术隆鼻子;现在看去手术做的很不好;鼻子看去有3从;眼睛中间是高的;鼻梁中间低一点的;还有很明显看的出是做的;鼻梁太扛的;反正他们医院医生都说是有点不好;可他们只愿意帮重新做一次;可是我怕;想要求他们退还给我的钱;请问我这样的官司能否打赢;1、可以要求退一赔一2、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3、但前提是其没有提供协议约定的服务
目前的医疗鉴定还有种种不如人意的地方,所以作为患者不要对鉴定抱太大期望.建议你先复印住院的病历,找律师分析下有无明显过错的地方(手术效果不好并不是一个充分的理由,要找的是这个手术该不该做,手术操作是否符合规范),再决定下一步.在广州,你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医疗纠纷,医疗鉴定基本上是回避不了的,除非有很特别的理由,例如明显的伪造病历.但是,同时你又要有信心,广州的法官目前已基本是不会完全按鉴定来判这种案,这是对患方在利的地方
在病人本人可以表达的情形下,或者医生认为可以由本人签字并且将所有病情告知本人的情形下,可以由病人本人签字, 签字的目的是医院履行对于病人的告知义务,将接下来要采取的医疗措施,或者说手术,的必要性,风险,等诸多因素对病人予以告知,病人签字了,那么就代表认同医院的手术措施,以及愿意承担所面临的风险。医院这么做实际上是为了最大限度的避免医疗纠纷。 但是关于医疗风险,如果医院在手术过程之中确实存在过错 并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予以最终认定,那么即便签字了,医院也应当承担患者的赔偿责任。所谓患者承担的风险只能是人力所不能及的风险,对于可以避免应当避免医院因为疏忽而导致的损害医院还是应当承担责任的 所以,手术需要患者本人或者直系亲属签字,实际上是医院为了避免或者说降低法律纠纷。只有签字了医院才敢手术 不签字的情形下,很多医院不敢手术的,因为他们怕医疗纠纷 这也是可以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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