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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肇事逃逸,法律上是有严格的认定条件的,首先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是事故后果需要达到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程度,如果造成的事故情节轻微、无人...
重大交通事故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交通事故。对应的还有特大交通事故。根据《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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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 第一档为:而这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重大(交通)事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依刑法133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什么是重大责任事故罪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第134条规定,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1、犯罪客体。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对象是人身和财产。2、犯罪客观方面。客观要件表现为行为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生产的规章制度,冒险作业或者强令他人冒险作业的行为,已经造成了严重后果。3、犯罪主体。企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职工,或是领导、指挥生产的人员。注意司法解释对本罪主体的扩大,即可以包括群众合作经营组织可中个体经营户的从业人员。4、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但违章可能是故意的。应该指出的是,刑法的此项规定,对规范生产秩序,严防重大事故的发生,确实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二、重大责任事故罪怎么判目前尚无关于此罪的明确规定。在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1、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①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③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恶劣”:①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的;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③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根据刑法第134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而情节特别恶劣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特别恶劣,是指造成伤亡的人数较多,或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或者在社会上造成极为恶劣影响的等。
特大交通事故认定标准如下: 道路交通事故分为以下四类,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如下: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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