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内部之间相互转让股权,不用召开股东会、作出股东会决议,双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即生效。但是,依据《登记管理条例》要求要办理变更登记。向工商登...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的理解。股权内部转让没有突破人合性,一般不用股东会决议,除非公司章程对内部转让有特别规定。公司股东内部转让股权后,如果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股东内部股权转让流程: 1、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变更公司章程; 3、转让人转让股权,受让人支付价款; 4、去工商局办理登记变更。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内部之间相互转让股权,不用召开股东会、作出股东会决议,双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即生效。但是,依据《登记管理条例》要求要办理变更登记。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仅有法定代表人的签署的章程修正案与外,还需要股东会决议。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从立法意图上来看,隐名股东向公司的其他股东转让其股权,其后果是股东间的出资比例发生变化。因此,隐名股东转让股权,无论是转让全部股权,还是转让部分股权,都可以视为公司的显名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不会有新股东的产生,其他股东原有的伙伴关系不会受到影响,法律没有必要对这种转让进行限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24人已浏览
387人已浏览
209人已浏览
23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