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登记的前提条件:双方当事人必须是且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当事人中一方必须是本市居民且原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关于涉外离婚案件需要公证的材料如下: 1.当事人的身份材料证件,如护照等,一般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2.当事人的婚姻缔结证明文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①本人的身份证件; ②结婚证书、离婚证书、夫妻一方死亡证书; ③其他证明婚姻状况的文书。
涉外案件的证据材料需要经过公证认证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规定 (1)“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2)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是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涉外离婚诉讼,向法院递交的法律文书材料至少要包括以下几项:一,当事人的身份材料证件,如护照等,一般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二,当事人的婚姻缔结证明文件,如结婚注册证书,也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三,当事人委托国内律师具有固定格式的特别授权,也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四,如果是国外一方当事人为原告,需要将起诉状和认证后递交国内律师或其他代理人。如果国外一方当事人为被告,需要书写声明书,表述清楚对离婚的态度以及、的确定意见,经所在国公证及认证后由委托代理人转交即可。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7人已浏览
109人已浏览
69人已浏览
16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