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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屋归女方所有,但是男方一直拒绝过户有法律效力吗

2022-01-25
离婚调解书中,约定男方将自己的一半房屋产权赠与女方。离婚已经十年,房产一直未过户。目前女方主张离婚时她可分得一半房产,又拥有男方赠与的一半,所以要求男方将全部房产过户。男方拒绝,请问该赠与是否属于公证赠与,是否可撤销,赠与的时效如何计算,女方是否在十年后还有请求执行的权力?1.该赠与不属于公证赠与,该赠与是否可以撤销要看房屋是否已经交付给女方,如果没有交付可以撤销.2.女方不可以请求执行,因为离婚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女方应提起诉讼,要求男方予以过户,法院判决后,再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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