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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强制过户的条件为判决书包含了实物交付以及协助办理过户义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
强制拍卖的标的,是指依法被国家执法机关用来委托拍卖企业进行强制拍卖的物品或财产权利。法院强制拍卖的费用怎么收取:这个费用是受法院委托的拍卖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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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第一种情形,即:“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也就意味着,如果原车主官司打输了,这车子就会被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动产拍卖成交或者抵债后,其所有权自该动产交付时起转移给买受人或者承受人。不动产、有登记的特定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拍卖成交或者抵债后,该不动产、特定动产的所有权、其他财产权自拍卖成交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时起转移。
一、根据法律的规定,过错方需要向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的,是具有可以执行的行为,因此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二、申请强制执行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有生效的行政裁判文书作为执行的依据,以行政判决书为例,对于一审判决,必须是在法定期间内无人上诉才发生法律效力,而二审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 (2)裁判文书必须具有可执行的内容,即要求裁判文书须具有能通过积极作为完成的内容。 (3)义务人拒绝履行司法文书规定的义务,这是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前提条件。 (4)申请人在法定期间内提出执行申请。五是符合人民法院的行政诉讼执行管辖的规定。 三、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规定,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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