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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被告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可...
(一)特殊情况下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如果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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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经常性的情况:《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当然包括离婚)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因此,她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
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案件管辖法院的特殊规定: 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乙方提起诉讼,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提出;7,均居住在外地且超过1年;居住在户口所在地的一方提起诉讼。 3;对方提起诉讼,在离开户口所在地一方的经常居住地提出。提出起诉的一方去当地基层法院立案即可。 2、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一方居住在外地且超过1年、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一方离开户籍所在地超过1年,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提起诉讼。居住在外地的一方提起诉讼,需要在对方户口所在地基层法院立案;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在本方经常居住地法院立案;6。、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各自居住在户口所在地,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二、夫妻争议,也可以在对方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基层法院起诉,可以在本地法院提起诉讼一、双方同意、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均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1年。4;提起方也没有经常居住地,协议离婚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法院诉讼离婚,向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提出起诉;没有经常居住地,则在提起方经常居住地法院立案。,且居住在户口所在地。5;1,任何一方均可以在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居住在一方户口所在地,一方提起诉讼,向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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