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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权的主要内容是申请人自外国首次提交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自外国首次申请外国专利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
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获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为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专利权,简称“专利”,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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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优先权,与专利申请的状态无关,只与申请日有关,即:在申请日起12个月之内即可。原因为:要求这种国外优先权之后,对本国的专利申请的审查没有任何影响。 国内优先权,与专利的状态有关,如果在先专利申请已经授权,将不能够作为优先权基础。
您是指国内的发明专利申请,想以之前的国内实用新型作为优先权基础吗? 1、如果在先实用新型尚未被授权公告,在先实用新型申请日起的12个月之内,是可以提优先权的,同时在先实用新型申请视为撤回; 2、如果在先实用新型已经授权公告,那就提不了了。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3.4审查的顺序 3.4.1一般原则对于接收的发明专利申请,除本章第3.4.2节所述的特殊情况外,都应当按照接收的先后顺序进行审查,不要先易后难,更不能将难审的申请一直压着不进行审查。但可以将先后接收的同类的专利申请放在一起同时审查。在申请人对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作出答复之后,审查员对申请继续审查时,一般应按答复的先后顺序进行。 3.4.2特殊处理对下列几种情况可作特殊处理: (1)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申请,由申请人或者其主管部门提出请求,经专利局局长批准后,可以优先审查,并在随后的审查过程中予以优先处理。法35.2 (2)对于专利局自行启动实质审查的专利申请,可以优先处理。 (3)保留原申请日的分案申请,可以与原申请一起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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