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一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9:00-12:0013:00-17:00。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计得分周期(即得分周期)为12...
从星期一到星期五:9:30到17:00。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计得分周期(即得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汽车驾驶执照初始驾驶执照年...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成都第四列车员。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环街36日。电话:028-87771111。2、成都第二列车员。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鞍山路1号。电话:028-83391105。3、成都第三列车员。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东怡街50号。电话:028-84413361。4、成都第五列车员。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八里区桃新路53日。电话:028-83245050。5、成都第一列车员。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科学园6号。电话:028-85146122。6、成都第六车管所。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科北路155号。电话:028-87591000。
具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9条第(一)、(二)、(三)、(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至作出处罚决定之日;处罚决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一日折抵暂扣期限一日。只对违法行为人作出罚款处罚的,缴纳罚款完毕后,应当立即发还机动车驾驶证。具有本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五)项情形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至考试合格之日。
(一)、现场处罚的违法行为。对于交警现场开具罚单且让驾驶人签收的,该处分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处理,超过期限就会自动产生滞纳金,滞纳金按3%比例收取,上限不超过罚款。如果处分12分且未在15个工作日内处理的,会被吊销驾驶证。(二)、对于已打印处理单的违法行为,该违法行为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处理好,否则处罚同上措施。(三)、电子警察记录行为。由于电子警察记录是技术监控设备记录车辆违法行为,该行为属于人驾驶人签收,所以为无固定期限处理,只需要在车辆前处理就好。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2人已浏览
122人已浏览
161人已浏览
14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