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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一直照顾母亲到去世,母亲的遗产:如果有遗嘱,按遗嘱处理。如果没有遗嘱,走法定继承,母亲的遗产由母亲的所有子女、母亲去世时还活着的父母共...
1、对于已经不存在的钱物就没法再进行分割了,如果要继承,也是针对现存的财产。20年之内均可要求继承。但需注意先分家析产后继承,因其中你母亲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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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所以父母一方死亡,儿女和其他继承人都有要求继承其遗产的权利。因此,子女可以在父母一方死亡后依法提出继承遗产的要求,而不必等到父母双亡。但是按照我国传统的民间习惯,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健在时,一般并不马上发生继承遗产的问题,而要等到父母双亡后,才由子女继承、分割他们的遗产。父母还没有双亡就要求分家、分遗产是不孝的、不道德的。但是,这种观念是与《民法典》的规定相违背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被继承人死亡是继承开始的惟一法定要件,所以父母一方死亡,儿女和其他继承人都有要求继承其遗产的权利。因此,子女可以在父母一方死亡后依法提出继承遗产的要求,而不必等到父母双亡。继承开始后,遗产即可以当即分割,也可以在其他适当的时间分割。但具体分割遗产的时间,要看具体情况,因为继承开始并不等于遗产分割的开始。现实生活中,有的子女在父或母一方死亡,一方健在的情况下,不愿提出继承,这样就可等待父母双亡后再继承。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如父或母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还有的在世父母一方再婚又生育子女的,家庭成员增多,原有继承人财产权受到影响,特别是死者的子女与再婚的继父或继母没有形成抚养、赡养关系,致使出现有些继母或继父以及他们再婚的子女将死者的遗产隐匿、转移等等。综合上面所说的,父母还健在是不会存在有任何继承财产的情形,但如果父母要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分配那么就完全是可以的,对于怎么分配,就要看父母的意愿,子女是没有任何权利进行阻止的,所以,在处理的时候也要按实际情况来,避免引起家庭的纠纷。
如果你母亲没有留有遗嘱,依法定继承,先分割出你父亲的财产份额,剩余一半财产作为你母亲的遗产由法定继承人(你父亲及你们五个子女,如果你母亲的父母还在世的话,你母亲的父母包括)平均继承。你父亲的房屋,因为你父亲占有大部分财产份额,应当由你们共同决定。你弟弟即使在押,未被剥夺财产继承权,仍然有权继承财产。
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自向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办理。申请遗嘱公证时,遗嘱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一)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二)遗嘱涉及的房地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证明的财产的产权证明;(3)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遗嘱人填写申请表有困难的,可以由公证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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