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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承包范围”一项十分重要,必须给予相当的重视! 一、重要性: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组成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处...
承包合同是承包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结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包包括加工、定制、维修、复制、测试和检验。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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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工程总承包不设专门的资质。凡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或者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都可以依法从事资质许可范围内相应等级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但是,承接施工总承包业务的,必须是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企业也可以组成联合体对工程项目进行联合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况有: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 3、建设工程必须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 4、违法分包的; 5、非法转包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行政强制措施包括以下这些:(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了防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坏、防止危害、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况,依法对市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限制,对市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实施暂时控制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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