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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合向人泼尿属于侮辱罪吗?

2021-11-11
公开向他人身体扬尿,贬损他人人格尊严,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侮辱罪。 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式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虽然有公开侮辱他人的行为,但不是情节严重,而是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 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手段恶劣、后果严重的情况,如强迫受害者当众爬过胯部;当众撕掉受害者的衣服; 给受害者抹黑脸,挂破鞋,戴绿帽子在街上展示公众;当众胁迫受害者吞食或向其泼粪等污物;因公然侮辱他人导致精神障碍或自杀; 多次侮辱他人,极大地损害了他们的人格和名誉;侮辱执行公务的人、妇女甚至外宾,造成不良影响等。

相关法规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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