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如果立遗嘱人不会写字,可由他人代笔,遗嘱中的代笔人必须签字,由立遗嘱人按押。并且有两名以上证人作鉴证人,鉴证人与立遗嘱人,继承人无直接利害关...
代书遗嘱的生效条件如下: 1、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2、须由遗嘱人口述遗嘱要点,然后由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为书写,写成书面遗嘱后,代书...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代书遗嘱的生效要件是: 1、遗嘱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 3、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 4、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代书遗嘱的生效条件是须由遗嘱人口述遗嘱要点,然后由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为书写,写成书面遗嘱后,代书人向遗嘱人宣读。代书遗嘱时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见证人符合法定条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遗嘱生效的要件有: (一)遗嘱人有遗嘱能力。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立遗嘱人在立遗嘱当时是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所立的遗嘱无效。 (二)遗嘱是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无瑕疵。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而不是可撤销。 (三)遗嘱的内容合法并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1、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否则其遗嘱部分无效,即应当扣除出该部分遗产剩下的部分有效。 2、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四)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时必须生存。《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9人已浏览
149人已浏览
514人已浏览
10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